第19個記者節如約而至,這是屬于記者的節日,屬于每名新聞工作者的節日。
新時代屬于每一個人,每一個人都是新時代的見證者、開創者、建設者。置身于新時代,對于廣大新聞工作者來說,肩負更光榮的使命,擁有更廣闊的舞臺,更有動力保持人民情懷,記錄偉大時代,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國聲音,唱響奮進凱歌,凝聚民族力量……
過記者節,這是重溫初心的節點,也是自我觀照的節點。習近平總書記不久前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強調:宣傳思想干部要不斷掌握新知識、熟悉新領域、開拓新視野,增強本領能力,加強調查研究,不斷增強腳力、眼力、腦力、筆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高強、求實創新、能打勝仗的宣傳思想工作隊伍。這話同樣適用于廣大新聞工作者,我們每個人都能做到增強腳力、眼力、腦力、筆力,才能擔得起重任,更有能力完成任務。
過記者節,這是重溫責任的節點,也是自我省思的節點。很多年前,新聞界老前輩郭超人說過,記者筆下有財產萬千,筆下有毀譽忠奸,筆下有是非曲直,筆下有人命關天。時至今日,這話仍有生命力,就在于它道出了新聞工作者的基本責任,提醒新聞工作者必須有敬畏。身為記者,即使文筆再好,但道德敗壞,不時顛倒黑白,弄虛作假,這樣的記者不僅不稱職,還該被逐出新聞行業,乃至受到法律制裁。
誠如郭超人所稱,選擇做記者,就是選擇了奔走和忙碌,選擇了勇敢和責任,選擇了為別人做嫁衣,為歷史做記錄。無論何時何地,責任不可丟棄,操守不可廢置。
過記者節,這是昂揚正義的節點,也是自我砥礪的節點。無論做什么領域的記者,都應該有正義感,善用監督利器。輿論監督,是法律賦予媒體的權利,也是相關條例明確規定的,比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指出,“新聞媒體應當堅持黨性和人民性相統一,堅持正確導向,加強輿論監督”。黨的十九大報告中也提出,“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可見,在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中,輿論監督是不可或缺的一環。通過報道鞭笞假惡丑,是記者行使輿論監督權的重要內容。
對于記者來說,既不能把監督當成尋租工具,也不能喪失監督熱情,或者該監督而不監督。就目前而言,一些企業和機構排斥監督。前不久媒體披露一個案例,浙江日報《一線調查》欄目對杭州西湖九溪景區旅游廁所存在“臟亂差”現象做了報道,結果采寫報道的記者被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記者群的管理員移出了微信群,原來的媒體聯系人也不再回復該記者任何微信。隨后,浙江日報刊文質疑:面對正常的輿論監督,卻持有這樣一顆“玻璃心”,又該如何面對向游客提供優質服務的承諾呢?
正常的社會離不了輿論監督,更不能把輿論監督與正面宣傳對立起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輿論監督和正面宣傳是統一的。新聞媒體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直面社會丑惡現象,激濁揚清、針砭時弊,同時,發表批評性報道要事實準確、分析客觀。對此,包括西湖景區管委會在內所有排斥輿論監督的機構都應該好好想一想,應該歡迎輿論監督,支持輿論監督,配合記者落實輿論監督。
“黨的政策主張的傳播者、時代風云的記錄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公平正義的守望者。”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廣大新聞輿論工作者提出的殷切希望。轉作風、改文風,俯下身、沉下心,察實情、說實話、動真情,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溫度、有品質的作品,這是我輩的責任,也是應該努力的方向。
其實,對于每名新聞工作者來說,記者節只是365天中的普通一天。這天,仍有人采訪,仍有人寫稿,也仍有人拍攝和編輯,無論在哪里、做什么,都在用實際行動向節日致敬,也是用滿腔熱情書寫夢想。“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與黨和人民同呼吸、與時代共進步,我們就能不辱使命,不負重托,在新時代更好地實現人生價值,并為社會前行發揮應有的作用。